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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溪湖交警大队为广大师生点亮交通“红绿灯”

来源: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17-03-28 13:24: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保障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本溪市溪湖交警大队认真总结以往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从五个方面入手,切实加强辖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广大师生点亮交通“红绿灯”。

    一、从宣传入手。大队积极与区教育主管部门联合,深入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发放交通安全温馨提示卡、上安全课,利用校园广播宣传交通宣传常识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学生家长们增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共同促进校园交通安全工作。

    二、从调查入手。大队组织民警,通过实地勘查、调查等形式,对辖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进行摸排,全面掌握了道路状况、交通流量、交通安全设施等基本情况,并征求学校对交通安全设施、停车泊位施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建立台帐。

    三、从排查入手。为了保证学生交通安全,大队在前期整治校车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的排查力度,逐车进行检查,做到不漏一校、一车、一人,并逐一核对、登记、检验,详细掌握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车辆责令其停驶修复,对不具备驾驶资格的驾驶人,责令单位更换驾驶人,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任用。同时,深入到学校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交通法规知识的讲解,提高其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车运送学生的交通安全。

    四、从整治入手。为营造校园周边道路良好的交通环境,大队与区城建局、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清理摆摊设点等影响道路畅通的活动,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进行了整治,做到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要求各中队加强对各自辖区内中小学生、幼儿园附近路口、路段的巡查,严厉查处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未按规定喷涂校车统一标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调整勤务安排,在学校周边设立了“护校岗”,在学生上、下学时间安排民警上岗执勤,护送学生安全过马路,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五、从完善入手。为预防涉及师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大队对辖区校园门前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人行横道线、减速缓冲带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有损坏的交通标志,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更换。对无停车条件的校门口,考虑到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通过设立禁停标志、安全隔离桩等措施,有效提升了校园周边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