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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明山公安分局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来源:明山分局 发布时间:2017-01-11 13:55:3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辽宁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和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全市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切实做好全区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健全完善“护校安园”长效机制,全力维护幼儿园、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一是开展安全检查,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各派出所要立即组织警力深入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确保在开学前把各类问题隐患排查见底并落实整改。要依法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贯彻执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以及《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措施,深入推进校园安防达标工程。要会同治安、消防等警种,扎实做好接送学生安全管理以及校园伙食安全、危化品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并引导广大师生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二是全面落实护学警力,切实维护校园秩序。各派出所要向每一所学校、幼儿园派驻警力,会同校(园)方做好治安防范、安全教育等工作。要进一步整合基层派出所的警力资源,持续推进“护校安园”建设工作,加大对校园周边特别是上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力度,充分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护学工作,实现每所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管、有人巡、有人防。

三是深入开展治安整治,着力净化校园环境。各派出所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协作,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行动,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聚集区、流动商业摊点、出租房屋、中小旅店、网吧和娱乐场所的清理整顿,加大对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查缴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校园和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深入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和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人员,有针对性地落实化解稳控措施,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影响校园稳定。

四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分局要求各派出所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综治、教育部门建立常态化的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倒查机制,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导和问责力度,推动校园安保措施落实到位。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校园周边治安混乱等导致发生涉校重大、恶性案事件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