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治安管理支队开展全市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活动
按照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5〕973号)和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为此,本溪市治安支队于11月29日至12月3日,在本溪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圆满完成了全市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并全部录入到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系统。
为做好此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治安支队领导高度重视,明确指示由危管大队全面负责此项工作,要求既要达到培训课时,又要达到培训效果。此次培训班聘请了东北大学和辽宁科技学院的两位教授负责授课,通过五天的培训学习,全市22家爆破作业单位130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爆破作业技能明显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法律意识明显提升,受到了全体学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