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明山公安分局召开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议
为切实贯彻落实《本溪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暂行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11月16日,明山公安分局召开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会议,分局科所队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杨宝山政委要求,一是要学习宣传《本溪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暂行规定》。各单位、各部门要原原本本向民警传达学习《暂行规定》,确保人人知晓,不留死角,确保落实执行到位。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各单位、各部门实行出勤派车制度,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担责的原则,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决不允许既享受车补又违规用车行为发生。三是加强对驾驶员、民警教育管理。要把车辆管理与队伍管理相结合,教育驾驶员和民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发生开特权车、霸王车、肆意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四是加强公务用车的保养。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审验及保险事宜,要定期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发生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出勤任务的问题,确保公务用车处在良好运行状态。
会上,明山分局领导与各单位、各部门签订了《公务用车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