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卧龙派出所开展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活动
为深入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九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全力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11月1日,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卧龙派出所召集辖区业主80余人召开辖区“九小”场所业主大会。切实强化“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
会上,卧龙派出所消防专管员对企业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严禁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建筑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对商业店铺留宿人员超过2人的,一律依法予以清理。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对人员集中住宿区域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对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对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
辖区业主纷纷表示会全力配合派出所的工作。并会按时对自己经营的场所自检自查,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