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溪湖交警大队圆满完成中秋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为切实做好中秋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广大市民的平安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溪湖交警大队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全力确保中秋节期间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节日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50人次,警车21台次,查纠各类违法行为31起,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
——强化组织领导 提高思想认识。为做好节日期间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大队高度重视,于9月13日组织召开了全体民警及辅警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了中秋节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成立由大队长王少华任组长,交通队长王殿忠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及中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信息报送工作。同时大队要求全体民警及辅警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研判辖区出现的新问题、新形势,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路面管控,合理安排警力。针对中秋节期短,出行群众大多选择短途游的特点,科学合理布置警力,最大限度把警力摆上路面,每天保持二分之一警力上路巡逻,大队机关民警配合岗勤民警一起上路巡逻执勤。在保证彩屯桥头和溪湖桥头两个固定点外,其余警力组成4个巡逻小组,分别在彩屯路、溪湖路、郊区公路等重点地段增加警力投入,加大管控力度,延长巡逻时间,加强疏导指挥,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明确治理重点,消除安全隐患。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提前组织警力对辖区危险路段、事故易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危险路段主动向相关部门汇报,并采取措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同时,明确了治理重点,加大酒后驾驶、超速超员、涉牌涉证、低速货车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与服务为主。中秋节期间,大队在彩屯治沉广场通过发放宣传单、摆放交通事故图板展等形式及时发布辖区道路通行信息,提示引导驾驶人避开拥堵节点,错峰出行。同时,广泛宣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载客、酒后驾驶、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引导群众遵守交通法规。节日期间,大队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500余份,摆放交通事故图板12块。
——强化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中秋节期间,大队实行领导带班和民警24小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备勤,严格落实“五条禁令”和公务用车使用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安排专人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随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做到处置及时妥当,重要情况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