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溪湖公安分局举行“溪湖区食品安全工作协作机制启动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
本溪市溪湖公安分局确定为省公安厅食药侦工作改革试点后,在市公安局改革办悉心指导下,在食药侦支队和溪湖公安分局的共同推动下,溪湖区政府进一步发挥总体协调作用,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调研,深入讨论,起草制定了辖区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协作机制文件。2016年9月13日下午,由溪湖区政府、区食安委牵头,区食安办及公安、市场监管、卫计、动检等5个单位在溪湖公安分局举行“溪湖区食品安全工作协作机制启动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溪湖区副区长、溪湖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选才,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孝明,分局副局长高松,区食安委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高兴文,区食安办队长任德军,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书记王飞,区卫计局副局长王荣敏,区动检局副局长刘国良。会议还特邀市局改革办副主任郭锁臣,市局食药侦支队长孙学东、政委李世庆等领导参加了会议。区食安委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高兴文主持会议。
会上,王孝明首先宣读了《溪湖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溪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溪湖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食品安全协同工作机制》,五个部门的分管领导会签了联合文件,王选才代表溪湖区政府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在溪湖区食安委的积极协调下,区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在加强法治建设、落实监管责任、治理“餐桌污染”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绩值得肯定。但是,保障食品安全仍面临艰巨任务,需要我们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坚定贯彻食品安全法规,加快健全权威监管体系,落实全程监管制度,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会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造成巨大的损失,引发舆论风波,形成不安定因素,带来严重后果。从存在的问题看,涉及政府的多个领域,为了避免出现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相互推诿的现象,必须彼此加强沟通协同,在食品违规违法认定、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过程中密切衔接,依法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职能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机制,加快落实推进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二要聚焦问题,深化改革。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我们党和政府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今天的启动仪式,就是我们区政府在食品安全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省公安厅在溪湖确定的深化公安改革食药侦战线唯一试点的具体措施。区食安委要借此契机,努力提升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能力,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好保障食品安全这份神圣的政治责任,积极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改革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要立足协作,标本兼治。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的协同机制也需要今后的长期实践,从治标到治本,不断改进做法,形成可以持续使用的长效机制,加以总结和推广。一是进一步健全落实专题协调会议机制,对联合执法中发现的问题、案件移送标准的判定,需要在调查取证、行为定性、强制措施以及技术支撑等方面给予帮助的,进行统一协调。二是进一步加强区食安委的领导协调作用,促进部门间行政执法的衔接,积极建立“联络员”协调机制,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实现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三是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积极整合监管力量,持续对食品药品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区域进行清查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梳理发现犯罪线索,协同作战重拳打击。对未履行责任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坚决严肃问责。四是进一步规范案件的移送、反馈渠道。对工作中发现的食品犯罪案件线索,及时通报和移送相关部门,主动配合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对联合查办的大要案件信息,及时通报、共同策划、统一口径、联合发布。五是进一步加强与检、法的协调会商。对于重大案件,提前请检、法介入,及时解决案件性质认定、办案程序、鉴定及管辖等问题,明确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
会议强调,维护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是根本。在区食安办、公安、市场监督、卫计、动监等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努力做到互联互通、优势互补,切实达到全面提升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稳步促进食品药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的目的,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