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公安动态>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本溪:溪湖交警大队强化执法记录仪使用培训提高执法质量

来源: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16-08-19 10:04: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切实保护民警辅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权益,818日中午,本溪市公安局溪湖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开展了执法记录仪使用培训。

会上,交通队长王殿忠从执法记录仪的结构、功能、性能以及故障排除、维护保养等方面为全体民警辅警做了全面细致讲解和演示。大队长王少华强调此次培训,一是要充分认识现场执法仪对全程监督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减少或避免纠纷、保护民警执法权益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在执勤执法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并按规定使用;三是要严格落实“谁佩戴,谁负责”的使用原则,确保原始视频资料的及时保存;四是要民警在使用执法记录仪录像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和目的性,固定好证据;五是大队将加大考核力度,对民警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声像资料记录及反映的执勤民警执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通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评和绩效考评。

参会民警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让自己更加清楚认识到发挥执法装备在执法工作中的作用,更加有利于执法检查时现场证据资料收集,同时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