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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社区警务支队组织全市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

来源:社区警务支队 发布时间:2016-08-17 11:07: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本溪市社区警务支队组织全市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

活动旨在通过开展声势浩大的消防安全大培训,推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培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属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明白人,使其掌握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法,更好地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提高全市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和社区民警的消防业务素质,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活动期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属行业部门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各派出所消防监督列管范围内的社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各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各派出所确定的本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工种、重点岗位人员等将受到系统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能力。

活动方式是以各派出所为中心,内外结合,分批次、分类别、分行业、分岗位按类施教;一是组织各派出所所在地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属行业部门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培训班,培养管理层面的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内容主要为如何履行行业、系统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常用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宣贯,消防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单位作经验介绍等;二是组织各所消防监督列管范围内的社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培养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集中培训时间不应低于半天。培训方式也可以按照社会单位(场所)的行业类别不同分别组织进行。组织各单位(场所)对重点工种、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消防安全知识;三是各派出所利用市局内网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业务平台和工作映像网自行组织本所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开展业务学习。充分利用“掌中宝”,提高学习效率。各分县局采取跟班培训的方式,分批培训本单位所属派出所民警中消防法规、监督检查等骨干力量,为各派出所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供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