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公安动态>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本溪:溪钢公安分局加大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督察力度

来源:溪钢分局 发布时间:2016-06-28 11:02:34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本溪市溪钢公安分局各办案单位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高度重视,及时受理现发案件,对往年积案广辟线索来源,加大对“盗抢骗”案件的侦查力度。在分局确定的任务目标和时限内,侦破了一批案件,打击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为受害群众挽回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为掌握和了解各办案单位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按照分局行动方案的安排,近日分局监察室联合刑警、治安对各办案单位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察。每到一个办案单位督察组都认真听取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汇报,并查阅了专项行动资料。一是查看各单位对专项行动的宣传落实情况,是否开展了集中宣传,宣传了多少场次,参加群众有多少,散发张贴了多少宣传资料,群众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知情程度如何;二是查看各单位根据辖区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哪些有效措施来推进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三是查看自行动开展以来受理侦破的案件情况以及采集的DNA、指纹信息数据,抓获嫌疑人,批捕移送嫌疑人情况。并以掌握的第一手数据发出通报,以此来促进专项行动的如期顺利进行。(溪钢分局)

对任务未完成,工作滞后的单位督察组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分局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此次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二要进一步落实协同作战机制,各派出所要与刑警大队通力协作,有效整合资源,积极推动专项行动。三要加大后劲,清理历年积案,定案、定人、定措施,确保完成分局下达的破案任务。四要结合派出所优势,大力加强指纹、DNA信息采集,确保指纹和DNA信息全面、准确,入库, 达到100%完成。五要加强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刑警大队及各派出所要及时报送信息,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盗抢骗”行动取得的成效,表明公安机关深入持续开展打击“盗抢骗”行动的决心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