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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溪湖交警大队三项措施筑牢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防护墙

来源: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16-06-21 10:57: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不断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本溪溪湖交警大队根据辖区交通特点,加大对农村的交通安全形势研判,采取三项措施,全力打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一、调整工作重心。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大队召开了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专题会议,认真分析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夏季农村道路主要事故特点,紧盯农村道路安全形势,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二是进行思想动员。大队进一步明确全体民、辅警的职责任务,要求全体民警辅警进一步提高认识,紧紧围绕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这一重心,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农用车、摩托车等违法行为治理力度,全身心地投入到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

二、加大查处力度。一是强化农村路面专项整治。大队根据辖区农村道路线长、面广、复杂的交通特点,采取固定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始终将农村“五类车辆”违法作为管控核心,将警力向高程岭、沈本产业大道、溪火线及周边村村通公路延伸,组织民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农村道路交通高压严管态势;二是严重违法行为。大队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工作要求,重点对农村面包车酒后驾驶、涉牌涉证和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力度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开展“面对面”宣传。大队充分利用民警路面执勤的有利时机,对道路交通参与者进行面对面宣传、互动式交流,增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意识,养成文明驾驶、小心驾驶的良好习惯;二是开展“零距离”教育。大队组织违法驾驶人走进警营上交通安全教育课,由民警现场讲解夏季农村道路交通出行安全知识,并观看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以实例剖析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教育交通参与者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三是开展“进农村”宣传。大队车管民警深入辖区村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大力宣传乱穿公路、酒后驾驶、超速超载、摩托车超员、货车加栏板、货车载人、乱停乱放、随意掉头等不文明行为的危害,让广大农民群众时刻谨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