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科所对全市活体指纹采集仪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调研
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公安厅下发的《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重点工作任务评估考核方案》的要求,按照本溪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英君的指示精神,刑侦支队纪委书记赵振友、刑科所副所长董海成、宋洋、DNA室主任王鸿迪积极组织刑科所刑事技术人员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深入全市各县区刑警队、派出所进行检查调研,对全市各信息采集室活体指纹采集仪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梳理排查,查找信息采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指导,对故障设备现场请求设备供应商进行远程操作维护,并协调市局相关部门给与技术支持,确保活体指纹采集仪等信息采集设备好事管用,为更好的完成全省公安机关重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软硬件基础和技术保障。
在为期三周的调研工作中,专项小组对市区49个派出所活体指纹采集仪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详实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全市有10个派出所指纹采集仪无法使用,2个派出所指纹采集仪损坏,另有9个派出所的指纹采集系统存在技术问题,无法正常使用。专项工作小组对存在技术问题的9台活体指纹采集仪当场进行了检修,解决了设备故障。同时,在调研工作的同时,针对今年省厅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一是重新明确指纹活体采集仪的维修流程,并要求有指纹活体采集设备的刑警队、派出所确定一名民警专职负责信息采集工作,做到专机专用,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维修流程进行故障设备的报修和反馈。二是对省厅重点工作任务要求采集的各类重点人员要做到“应采尽采”,进一步充实完善重点人员基础信息,确保我局在省厅明确的重点人员信息采集工作考核中取得优异的成绩。三是刑科所将活体指纹采集设备的监管和指导服务工作确定了专人,专司负责,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对刑警队、派出所信息采集工作的指导、培训和服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