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交警支队辅警大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6年以来,结合打击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安排,本溪交警支队辅警大队紧紧围绕“防风险、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这一目标,先后研究制定并实施了“春雷”一号、二号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警力1200人次,警车500台次。查处饮酒驾车违法行为46起,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7起,查处货车超载、无反光标识、无放大号等违法行为210起,查处机动车无保险15起,查处违法停放车辆4000件次,累计扣车45台次,行政拘留3人。在行动中,大队坚持高点站位、高标准要求,严格按上限查处重点违法行为,打出了管控声势、营造了高压态势。坚持规范执法,实现了执法“零过错”、“零投诉”、“零复议”,高质量的执法工作得到了群众满意。大队全力维护交通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做法受到了上级机关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较好的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高点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队坚持把打击整治工作作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部署,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成立了大队主要领导为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中队长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民警、辅警大会,要求全队人员深刻认识到打击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大家站在全局高度开展此项工作。在做好思想发动的同时,每次整治任务前,逐一考虑整治时间、地点、装备、人员、后勤保障等细节,进一步夯实了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方案,在大队上下叫响了“全员参与打击整治、全力以赴投入打击整治”的口号,最大限度调动了全队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二、明确重点、明确标准,重拳出击打造高压态势。为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违规人员,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大队采取两个“明确”。即明确打击重点、明确处罚标准。在工作中,明确了“工作中发现酒驾、涉牌涉证、黑出租、超员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理”的原则。为落实上述两个“明确”,民警在整治工作中力争做到“三到位”:一是按上限查处到位。大队把主要警力和警车全部放在路面上,不断加大巡逻密度、提升管控强度,针对气象、节点、车辆出行等特点,适时调整警力部署,重点加强了对中午、夜间时段的巡查力度,对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理;二是科技运用到位。严格按规定使用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警务通等科技设备,为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保障,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宣传教育到位。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村屯活动,使用LED滚动屏播报路况信息等等,在多渠道对广大驾驶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了浓厚宣传氛围。
三、注重指导、注重实效,确保高质量开展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行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大队班子成员下路执勤,按照分工参与并指导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对执法工作靠前指导,从法律文书填写、询问笔录、现场执法程序、卷宗制作等细节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中队、巡逻小组、每一名民警,以此确保人人身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动力。同时,安排专人每日收集战果,坚持每周一通报、半个月一讲评、每月一总结;三是严格督导民警执法工作。督促民警在执法中使用法言法语,注重工作方法,做好法律法规解释。在此基础上,将打击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绩效考核,成绩与年终评先创优挂钩,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同志,由大队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四是提醒民警规范安全防护、拦车检查等方面的程序,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有关规定,最大限度保证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