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溪湖交警大队五项措施狠抓民警辅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民警、辅警的安全防护意识,确保民警、辅警路面执勤执法安全,杜绝在执勤执法中发生民、辅警自身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保证执勤执法安全,本溪溪湖交警大队认真查找过去在执勤执法、事故处理现场防护中的不足,强化措施,进一步做好民警、辅警执勤执法的安全防护工作。
一、强化思想意识。为进一步完善民警辅警安全防护教育制度,大队结合案例深刻分析民警辅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及自身安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防范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公路上执勤执法时面临的风险,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提高民警辅警的警惕性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二、强化装备保障。大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增配了反光锥筒、发光报警装置、发光警示灯、警示标志等现场防护装备,杜绝民警辅警执勤执法时意外事件发生。
三、强化规范执法。大队着力在提高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要求民警上岗执勤前自查提醒。执勤民警必须穿着反光背心,携带必需的安全防护装备,把安全防护措施落到实处。同时佩戴执法记录仪和相机等摄录设备,做好证据的采集、保管,增强民警证据意识,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日常检查。大队不定期对民警安全防护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进行检查,检查民警安全防护装备使用情况和执勤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发现不按安全要求执勤执法的,立即进行纠正,并严肃批评,确保民警执勤执法时的人身安全。
五、强化技能培训。大队不定期组织民警辅警开展事故处置、查处交通违法、指挥疏导交通、执勤执法安全防护等相关知识培训,使民警熟练掌握拦截检查车辆、处置交通事故现场时的各项防护技能,熟练掌握警车的安全停放,警灯、警示标牌、标志、反光锥筒的使用方法,进一步提高民警辅警安全系数,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