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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溪湖交警大队“四抓四确保”圆满完成清明节交通安保工作

来源: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16-04-05 11:18:09 浏览次数: 【字体:

清明节是祭扫和踏青活动的“小黄金周”,人、车、流相对集中,交通安保工作迎来了新的挑战。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给群众出行营造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溪湖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各项交通管控措施,42日至44日,本溪溪湖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107人次,警车35台次,疏导车辆2万余台次,扫墓群众7万余人次,辖区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圆满完成了“清明节”交通安保工作。

    一、抓组织领导,确保组织部署到位。41中午,溪湖交警大队召开了全体民警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体民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投入到“清明节”安保工作之中,进一步严密工作措施,狠抓落实。

    二、抓源头监管,确保隐患治理到位。针对“清明节”期间外出祭祖扫墓期间客车、自驾车出行多的实际情况,溪湖大队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对郑三线及小青沟路段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辖区客运企业对大中型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要求各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把好安全源头管理关,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抓勤务管控,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溪湖交警大队通过排查,针对广大群众利用清明节进行祭祖扫墓、下葬的实际情况,要求全体民警停休,除大队留一名民警接听电话外,其余警力由大队长王少华、交通队长王殿忠带队全部下路执勤。尤其是2日至4日三天,随着扫墓车辆的增多,大队长王少华带领民警早6时就投入到工作岗位上,顶着灰尘进行交通疏导。一是做好车辆停放管理。溪湖大队积极与珑湾林墓园、九龙公墓工作人员协调,充分挖掘公墓内部停车场潜力,并增派停车引导和看管人员,协助做好出入口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同时,充分兼顾群众停车需求和道路畅通,在充分利用其内部停车场的前提下,合理设置临时停车场3处。二是强化重点部位管控。溪湖大队按照“科学设置执勤岗位、灵活调配警力部署、合理安排勤务时间”的要求,在彩屯桥头、衍水大桥出入口、矿工路口、珑湾林墓园路口、珑湾林墓园停车场入口、九龙公墓路口等11处设立固定执勤点,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并安排巡逻车加强巡逻管控。同时,溪湖大队结合“涉牌涉证”专项整治工作,对超速超员、疲劳驾车、酒后驾车、无牌无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积极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路面行车畅通、有序。

四、抓队伍管理,确保文明执勤到位。针对清明节期间出行扫墓人员,情绪容易波动,不稳定因素增多,简单的交通管理易引发群众不满的实际情况,节日期间,溪湖交警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文明执勤、文明疏导,对轻微或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以说服教育为主,有效地避免了过激行为;同时,积极为祭祀群众提供指路、搀扶、家庭小药箱等便民服务,提醒清明祭扫群众自觉拒绝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外地车辆和过往群众积极提供导航服务和尽可能的帮助。清明节期间,溪湖交警大队共为过往群众和驾驶人提供各类服务3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