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社区警务支队多举措助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
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暴力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为进一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犯罪,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本溪市社区警务支队多措并举,全力助推《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
一、积极组织《反家庭暴力法》学习活动,增强派出所民警责任意识和处置能力。支队要求各公安派出所要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解读《反家庭暴力法》,深刻领会此法规的要义、精髓,澄清以往工作中的模糊认识,改变处理家庭暴力报警往往只按一般家庭纠纷来对待,处理简单,只一般性劝解了事这一沿袭性工作思维,使民警牢固树立主动参与的责任意识,明确受理家暴案件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要求各公安派出所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工作流程,明确社区民警与治安民警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协调相互间的配合,共同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广泛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首先,社区警务支队通过组织各派出所开展向广大在校师生普及《反家庭暴力法》相关知识,使学校、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在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时,能履行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报案的义务;使学生懂得遭受家庭暴力要及时向学校、老师求助。其次,与市妇联深入到南芬区铁山办事处铁山社区,联合开展了以“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维权服务进社区活动,通过向群众讲解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违法性,提供法律咨询,现场互动解答等形式,引起群众对反家庭暴力的重视,鼓励受暴者勇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组织全市各派出所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扩大群众对《反家庭暴力法》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知晓率,提高群众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自3月1日以来,全市各派出所共120余名民警参加反对家庭暴力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余90余人次。
三、深入推进《反家庭暴力法》贯彻落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通过开展广泛宣传,受害妇女普遍提高了维权意识。从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至今,我市已受理家暴警情23起,由于各派出所处警及时,治安民警处置得当,社区民警调解到位,23起家庭矛盾纠纷全部得到有效化解,没有酿成恶性后果。3月5日,石桥子镇榆林华苑小区38号楼4楼左门王某某报警称其丈夫刘某某吸毒对其实施家暴,还扬言要点燃家中煤气罐。石桥子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由于刘某某拒绝给民警开门,情况十分危机。民警经过工作了解到,王某某的孩子也在家中,于是通过电话与孩子取得联系,想办法让孩子打开了房门。原来,王某某夫妻是因家庭经济问题产生纠纷,丈夫只是赌气不给妻子开门,并不是真的想点煤气。民警一方面对刘某进行了尿检和前科查询,均未发现有吸毒问题。另一方面对其的错误做法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劝解双方要协商处理好家庭事务。最后,报警人王某某和丈夫均表示会吸取教训妥善处理好家庭问题,同时表达了对派出所的工作认可和谢意。3月10日高峪派出所受理了1起家暴警情,高峪百合1号楼林某因家庭纠纷被丈夫赵某和婆婆殴打,并引起双方家庭战争。高峪派出所民警快速处警,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终于使矛盾双方达成谅解。民警孟照亮及同事受到当事人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