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召开内保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公共安全巡查推进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省厅“12.2”会议精神,12月2日,本溪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内保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公共安全巡查工作会议,对全市公安内保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全市公安机关公共安全常态化巡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昕,治安支队、内保支队、社区警务支队、公交分局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分县局分管局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内保支队支队长马琳主持。
会上,首先解读了市局贯彻执行《全省公安机关内保部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之后解读了市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市公安机关公共安全巡查方案》,并通报全市公共安全常态化巡查工作情况。
最后,张昕副局长就进一步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公共安全巡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首先,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一是要筑牢服务理念,践行会奇副市长提出的“四办”理念,推行“四多”服务,全面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服务、提升办事效率,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振兴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全省公安机关内保部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公安机关内保警务阵地前移,为企业提供“零距离”“全天候”的保障服务。三是要延伸服务触角,对企业进行全方位服务保障,用法治手段为企业撑起一张“防护网”,让在溪投资发展的企业家更宽心、更安心。
其次,在落实全市公共安全巡查方面。全局上下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各牵头单位要针对本警种公共安全领域的实际情况,定岗、定责、定人,细化检查项目,加大考核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公共安全巡查是为期3年的常态化工作,各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公安机关公共安全常态化巡查工作方案》要求,将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确保公共安全领域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