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支持保障“地摊经济”和“夜经济”发展工作部署会议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切实做好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支持维护全市经济发展和稳定就业工作大局,6月10日,本溪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支持保障“地摊经济”和“夜经济”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各分县局班子成员、各警种支队支队长、市局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基层所队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市局副局长张昕对《本溪市公安局支持保障“地摊经济”和“夜经济”发展十项举措》进行了解读说明;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树义作了部署讲话。会议由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发展环境办主任杨丽娟主持。
张树义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消费,也影响到了就业。在全国两会上,党中央重提鼓励“地摊经济”,具有重大意义。公安机关如何服务保障“地摊经济”,是公安机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需要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如何支持保障“地摊经济”和“夜经济”与人民群众生活并存,也是考验公安机关城市治理的一道考题。市局党委充分结合公安工作职能,考虑本溪地域实际,制定出台了《支持保障“地摊经济”和“夜经济”发展十项举措》,最大限度地“确保交通安全、维护经营秩序”,始终保持良好市容市貌;最大限度地“加强巡逻防范、强化打击犯罪”,保护群众和商贩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优化服务举措、彰显人文关怀”,让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的大局意识、责任担当,体现了公安工作的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体现了执法为民的有诺必践、言出必行,务必要把这些承诺兑现到位,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张树义同志强调,在“放”上既要做到“应放尽放”,又要确保“稳步有序”。“地摊经济”和“夜经济”关乎就业、关乎民生,对加快经济社会复苏、繁荣城市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本着“放开不放任、便民不扰民”的原则,在确保治安稳定、交通有序、消防安全,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前提下,结合公安机关职能属性,在“行政审批、执法执勤、服务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有序放开。既要做到全力为“地摊经济”和“夜经济”保驾护航,又要防止其“野蛮生长”,要让“烟火气”与“洁净美”在我市和谐共生。
张树义同志要求,在“管”上既要做到“依法依规”,又要体现“温情温度”。发展“地摊经济”和“夜经济”,关键在于精细化、科学化、人性化管理,坚持“情、理、法”相融,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一方面,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针对群众最关心关切的公共安全、社会治安、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和涉黑涉恶等问题,要做好源头防控,狠抓隐患排查,坚持严厉打击,强化联合执法,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对轻微的违法行为要给予容错改正机会,对主观恶意较小、社会危害不大、情节显著轻微,可处罚、可不处罚的,要以教育引导为主,避免“一刀切”执法。特别是针对可能出现的矛盾利益纠纷,要以充满“人情味”的方式进行化解,切实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有序和谐的买卖空间。
张树义同志强调,在“服”上既要做到“全面周全”,又要实行“精准施策”。要本着“只设路标、不设路障”的原则,积极做好服务保障,最大限度地为“地摊经济”和“夜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要前置服务关口。依托“千名民警联系百万群众”平安微信群和“两防两保”大走访活动,全面摸排掌握辖区失业困难群众,普及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扶持政策,尽其所能的帮助他们通过摆摊设点,灵活就业、自食其力。要确保交通顺畅。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消费停车提供便利,在开设摊点摊区路段,以及相邻路段施划停车泊位,实现车辆与车位精准适配,解决消费群众停车的“老大难”问题。要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短视频APP等媒体,全方位宣传公安机关助力“地摊经济”的服务举措;要加大对摆摊设点的有关要求及相关管理规定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社会秩序、社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