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公安动态>公安要闻>详细内容

本溪公安局全面开展涉警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来源:督察支队 发布时间:2018-07-19 11:21:4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省、市整治“特权车”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本溪市公安局警务人员驾驶机动车行为“十五不准”》的相关要求,有力促进市委、市政府“我爱本溪我的家”城市管理年和市局党委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的深入推进,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一批涉警交通违法行为,从严问责并查究一批我行我素、对上级要求置若罔闻的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坚决树立良好的公安机关形象,市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储信顺带领督察支队支队长张劲松、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孟庆革等相关职能部门,于712日、13日、16日分别对市局主楼周边,平山分局、明山分局、溪湖分局、交警支队主楼周边,以及站前派出所、南地派出所、北地派出所等基层所队周边开展了突击式检查,重点对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假牌套牌、不按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

通过此次突击检查发现,绝大部分公安机关能够切实强化内部管理,从严纪律要求,规范车辆停放,特别是市局主楼周边停车秩序明显好转,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同时,在溪湖分局主楼周边和南地派出所周边未发现涉警车辆交通违法问题。

但在检查期间,也先后发现了16台存在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不按规定停放等违法问题的车辆,从初步调查的情况看,绝大部分违法行为均系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造成,充分暴露出个别单位在落实市局要求上亟待加强和提高,个别人员对自身形象不管不顾,“顶风”违法。目前,上述违法车辆已全部拖至市局交警支队停车场,并将由交警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下一步,市局将继续加大对涉警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并重点开展对各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市局“十五不准”情况、自检自查情况以及单位周边车辆停放情况的实地检查,凡发现贯彻落实不到位,执规执纪不严格,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假牌套牌、不按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问题的,一律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并视情一并追究所在单位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责任,坚决整治涉警交通违法行为的不正之风,有力推进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