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公安局集中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日活动
《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本溪市平山、明山、溪湖主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公民知法、懂法、守法意识,9月22日上午,本溪市公安局组织集中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日活动。
为保证此次宣传活动取得良好实效,宣传活动前日,市局副局长张昕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局治安支队印制了《致全市人民一封信》宣传单和《社区是我家,禁鞭靠大家》宣传海报,并编制了“本溪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向广大市民温情提示”微信美篇,要求全局民警在朋友圈广泛转发,向广大市民宣传禁放时间、禁放区域及处罚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活动期间,全市共设立宣传点30个,出动警力200余人,社区工作人员300余人,向社会面发放宣传单20000份,在社区、宾馆酒店、人员密集场所、广场等张贴宣传海报1000份,解答群众询问500余次。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知法率明显增高,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为打造本溪市美好蓝天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