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公安局召开行政审批简政放权工作部署会议暨简政放权工作业务培训会
为了贯彻落实本溪市政府第十五届第67次会议精神,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的决定》(本政发〔2016〕2号)和《本溪市政府第四批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职权落实工作实施方案》(本审改办发〔2016〕2号)文件精神,2016年3月29日上午,市公安局在市政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第四轮行政审批简政放权工作部署会议暨简政放权工作业务培训会。
会议由市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组织召开,各分县局办公室、治安大队领导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市政府会议精神,下发了《本溪市公安局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职权工作实施细则》(本公办〔2016〕2号)和《本溪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市级、县(区)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本公办〔2016〕3号)两个文件,对我局开展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明确了此次简政放权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要求从市政府文件下发之日起,取消的《文物系统博物馆二、三级风险单位安防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工程验收》、《三级风险等级或者投资额为100至500万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及其工程竣工验收》两项行政权力停止运行,从4月1日起将《特种行业旅馆业许可》下放到分县局审批,将《特种行业典当业许可》下放到两县公安局审批。会上,市局治安支队就相关业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行政审批办公室对公安行政职权的地位及我市公安行政职权基本概况进行了解析。
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参加了会议,对公安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