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aj-2024-0001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拟聘用李武等9名同志为本溪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7-24 | 成文日期: | 2024-07-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拟聘用李武等9名同志为本溪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第7号)和《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等文件规定,李武等9名考生经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拟聘用为本溪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明确,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本溪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政治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不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者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本溪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24-45555011;来信地址:高新区大柳峪村高新区公安分局。
本溪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