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aj-2025-0005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08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发布日期: | 2025-05-27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08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本溪高中门口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的提案》(第4087号)答复
王忠全、李静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本溪高中门口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的提案》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本溪市公安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实施“34456”发展战略,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努力将“民心之盼”变为“民心之赞”,特别是政协委员提出的有代表性的提案,副市长张继承同志高度关注和重视,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本溪市高中门前路段(东明路)在2024年已按照《辽宁省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计划》(辽交管【2023】80号),深入推进《城市学校门口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辽公通【2021】57号,《关于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行动的通知》(辽公交管【2024】98号)要求,全面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全力提高学生“知危险,会避险”能力。倡导全社会关注学生上下学安全,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按照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门前交通管理“四必上、五细化、六保障”的通知要求,交管局平山大队在本溪高中周边路段规范设置了区域警告标志、机动车限速标志、斑马线、信号灯、禁停网状线等“五类”交通管理基础设施,为防止由前进岗下坡驶入学校门前车辆速度过快,平山大队主动加装了减速震荡标线,控制下坡车辆车速,保障学生安全。并且设置缓冲区,在学校门前与道路交界处设置拒马、隔离墩等硬质牢靠的防冲撞设施,避免大量接送车辆和人员在校门口处聚集。
交管局平山大队根据本溪高中门前路段的交通特点,广泛听取教师、家长意见建议,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学校区域道路严禁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在禁行区域通行,采取远端分流、绕行等措施减少通行压力,降低隐患风险。并且主动沟通协调相关部门,把新闻街的人行道加装了人行道护栏,设置护学通道,既保障了学生安全,又防止机动车侵占人行道。
交管局平山大队按照工作职责,主动担当,履职尽责,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制度,在上学、放学期间设置“护学岗”加强校园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维护,执勤时民警严查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逆行、闯红灯、超员载人等违法行为,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顺畅提供保障。
本溪市公安局
2025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