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7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市人大建议 |
发布日期: | 2018-02-02 | 成文日期: | 2018-02-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公议字【2018】第2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7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马丽代表:
您在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丁字路口信号灯设置调整建议》,市公安局已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去年11月16日,市公安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来,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出构建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把“保民安、聚民力、暖民心、听民意、解民忧”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打造“七大警务工程”。其中,“畅通便民”警务工程与代表的建议不谋而合。为此,副市长、公安局长王会奇同志高度关注和尊重来自代表的意见与呼声,在“市两会”召开期间,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警种、部门进行了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立即安排交管部门责成调研组到实地进行察看,确实存在您所述问题。近期我们将充分依照您的建议内容,对此处的信号灯配时进行调整,以增大通行效率。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组织对沈本产业大道其他位置的信号灯进行排查调研,以方便群众出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答复。
本溪市公安局
2018年01月09日
责任领导:王会奇
联系人及电话:隋娜 1384248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