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gaj-2026-00049 发布机构: 本溪市公安局
信息名称: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城市地桩地锁等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进行立法规范的建议》(第5172号)答复 主题分类: 2026年
发布日期: 2026-05-29 成文日期: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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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城市地桩地锁等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进行立法规范的建议》(第5172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6-05-29 10:04:18 【字体:

刘思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地桩地锁等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进行立法规范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与大力支持!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本溪市公安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接受法律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紧密围绕维护安全稳定、深化基层治理、优化服务保障、严格规范执法等重点任务,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切实把代表的真知灼见转化为守护平安、服务群众、护航发展的实际成效,全力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锚定立法完善方向,开展常态化清理整治工作

2025年,市公安局交管部门严格依据《本溪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未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在道路上设置停车场、施划道路停车泊位;不得擅自设置地桩、地锁、挡车链等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擅自设置地桩、地锁、挡车链等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予以拆除”等相关条款,多措并举开展中心城区道路私设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清理工作。通过日常巡逻排查、市长热线、民心网、群众举报等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实施常态化、全覆盖清理整治,2025 年全年累计清理地桩、地锁等各类障碍物 3008 件,有效改善了道路停车通行环境。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我们也发现当前管理依据存在一定短板:一是《本溪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未明确人行道私设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公安执法权责,目前虽按市政府意见由公安机关开展执法,仍需从法规层面进一步明晰权责边界;二是办法中缺乏针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依据,导致清理后部分商家反复私设,整治效果难以长效保持;三是部分商家占用的非公共资源区域,超出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交管部门无执法权限开展强制拆除工作。

下一步,市公安局交管部门把加快制定地方性专项法规、完善现有停车管理办法等作为核心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本溪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细化执法标准、制定具体处罚措施,从制度层面补齐管理短板,推动地桩地锁治理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二、明晰责任划分,健全权责清晰的监管体系

针对地桩地锁等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目前主要依据2022614日本溪市司法局答复市营商局的“关于明确我市查处擅自设置地桩、地锁、挡车链行为责任主体划分的意见”及2025113日“关于召开全市“停车乱”专项整治协调会”中明确的责任主体进行管理:

1.“道路红线”内(道路内及人行步道)乱停车及私设地桩、地锁问题。由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2.“用地红线”与建筑物之间地段私设地桩、地锁问题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进行管理;

3.出让土地的“用地红线”建筑区域内私设地桩、地锁问题应由用地单位、小区物业及业主委员会共同进行管理;无用地单位或小区物业的应由该建筑区划内的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管理;

关于推进相关立法工作,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已与市人大相关部门就《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修改事宜开展沟通交流。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即将修订,且《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即将出台,为避免地方立法与上位法产生冲突、造成司法资源浪费,现阶段暂不建议新增或修改相关法规规章,待上位法修订出台后,我们将第一时间推进地方配套法规的完善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完善配套保障措施

为从源头引导规范停车行为,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多措并举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的宣传体系。一是依托本溪交警各新媒体平台,制作并发布规范停车政策解读、普法宣传等系列视频,广泛传播规范停车、文明停车理念;二是结合“金盾・畅安行动”金点子工作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乱象区域,制作民意感知类视频,全程记录交警执法过程,切实做到 “民有所呼,警有所应”;三是将执法实践与宣传工作深度融合,定期围绕违法停车、私设地桩地锁、僵尸车清理等开展随警作战,通过 “曝光台”、新闻短片等形式,在本溪交警新媒体账号、本溪新闻、平安本溪等各级媒体平台发布整治成果,形成警示效应;四是充分利用马路学堂、社区(乡村)学堂、单位学堂等线下宣传载体,发挥各类微信群矩阵传播作用,面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引导全社会形成文明停车、有序停车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聚焦群众反映的停车管理问题,不断完善治理措施、健全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溪市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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