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gaj-2025-00045 发布机构: 本溪市公安局
信息名称: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14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日期: 2025-05-27 成文日期: 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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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14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5-27 10:42:41 【字体: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在明山区实验小学T字路口设立警示牌的建议》(第4145答复

 

刘思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明山区实验小学T字路口设立警示牌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本溪市公安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实施“34456”发展战略,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努力将“民心之盼”变为“民心之赞”,特别是人大代表提出的有代表性的建议,副市长张继承同志高度关注和重视,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明山区实验小学(塔东小学)门前所在道路是武安路和塔东街,本溪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根据《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已在学校出入口所在武安路和塔东街分别设有学校区域警示标志、限速标志等配套设施。您反映的武山路与水塔路交叉路口虽已超出学校区域范围,不符合设置相应学校区域警示和限速标志的《规范》,但考虑到师生上下学期间通过路口的安全,市公安局交管局在春开学前已在该路口设置完成了相应的学校区域等交通警示标志。

 

 

             本溪市公安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