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gaj-2025-0004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公安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12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5年 |
发布日期: | 2025-05-27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12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减少明山区峪明路二药至小华山段车辆交通事故的建议》(第4123号)答复
李翠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明山区峪明路二药至小华山段车辆交通事故的建议》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本溪市公安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实施“34456”发展战略,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努力将“民心之盼”变为“民心之赞”,特别是人大代表提出的有代表性的建议,副市长张继承同志高度关注和重视,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警种、部门进行工作研究与部署,力求第一时间落实解决。现答复如下:
峪明路二药至小华山路段属于坡路、弯道,受道路建设情况影响,冬季路面反润严重,确实影响行车安全。该路段在建设之初,设有弯道警示标志,未达到降速控速的目标,个别驾驶人在此路段依旧保持高速行驶,致使车辆在反润路面驶过后出现短暂失控情况。
根据您的建议,在该路段增设测速及减速带等设施存在一定困难,原因:一是凸起式减速带带来的安全隐患更大,特别是对两轮、三轮车辆不友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相继取消了路面上设置的减速带,不允许在道路中设有该装置;二是受测速抓拍电警设备备案条件限制,该路段新增测速抓拍电警设备无法通过省级审核,如强行建设后无法开展相应工作,将造成财政经费的铺张浪费。下一步市公安局交管局将根据现地踏勘情况,在该路段增设醒目的提示标志,以求达到降低安全隐患的目的。
本溪市公安局
2025年2月10日